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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法網》「鎮暴裝」讓警察成了真正的暴民

2014/04/29 16:58 記者葉志堅/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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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執法再爆爭議,不僅以警棍攻擊反核群眾頭部,強勢拖地拉離現場,還瘋狂毆打在天橋上拍攝鎮暴畫面的媒體記者,毀損攝影器材後強勢將媒體記者架下天橋;對此,有法界人士指出,警方所為不僅違反比例原則已屬「過當」,以法律的高度來檢視,根本就是濫用公權力「公然違法」。

「鎮暴裝」讓警察成了真正的暴民

資深刑案律師陳宏彬表示,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4條規定:「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警察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而環觀最近這幾次警方鎮暴行動,卻都是利用穿著鎮暴裝,刻意將「臂章編號」、「姓名」等足以辨識警察身分的服裝重點遮蔽,導致警方有恃無恐的對抗議群眾任意施暴。

如台聯立委周倪安被警方以警棍攻擊頭部後昏迷倒地就是一個最好的例證,警政署長王卓鈞在案發時也信誓旦旦說,會徹查給交待,但最後也只是裝無辜的道歉表示,查不出來,深感遺憾;因此,立法機關未來應該嚴格立法,規定警方在執行勤務時必須要有使人辨識其身分的特徵,如姓名或編號等,可以強制噴印在盾牌、頭盔或是護具上,如此一來才能避免群眾無端被打卻投訴無門,防止警方情緒性的對群眾進行違法攻擊。

連記者也打 台灣正走向「警察國家」

而對於警方在428驅離反核群眾的暴力行徑,長期關注台灣人權發展的律師郭運廣則表示,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3條規定:「警察行使職權,不得逾越所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且應以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之適當方法為之。」但不論是以警棍攻擊反核群眾頭部,或是5000名警力圍住20名學生,有優勢警力卻不抬離,反而以鎮暴水車的強力水柱噴擊「凌虐」抗議學生,這再再都是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第3條和「行政程序法」第7條,執法行為應該以最小侵害性,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為之的立法意旨。

而且在不妨礙路面交通和警察執行驅離行動的前提下,警方仗著優勢警力,硬是對在天橋上拍攝鎮暴畫面的媒體記者,毆打、破壞攝影器材後,強行架下天橋,這也已經涉及《刑法》強制罪和傷害罪,嚴重侵害新聞採訪自由;除了民眾所質疑的,是否警方幹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害怕媒體記者揭發之外,更嚴重的是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與法治,可能正逐漸在瓦解,而成為一個閥害人權的警察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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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這一夜 警棍又打碎人民的心

2014年04月28日14:41
 
 

427反核大遊行,5萬人上凱道怒吼廢核,更在傍晚行經忠孝西路時,乾脆坐下佔據雙向車道,癱瘓北市交通主動脈。台北市長郝龍斌晚間態度強勢,下令驅離,在幾波警民推擠中,有鎮暴員警失控衝向群眾舉起警棍狂毆,全被鏡頭記錄下來。

由126個公民團體組成的全國廢核平台,號召5萬反核民眾上街怒吼,期間可看到,多數家長攜帶著年幼子女,頭綁反核布條,有家長說:「為了小孩子的未來及生存,我們全家一起站出來。」

豈料到,當遊行路線行經忠孝西路時,反核群眾竟突然坐下,直接躺地模擬起核災發生時「跑也沒用的景況」,當場讓台北市樞紐道路交通癱瘓,郝龍斌2度召開記者會,最後強硬宣布,驅離民眾。

警方從凌晨02:50起進行驅離,與民眾數度爆發推擠,期間有民眾推擠員警,也有員警手持盾牌「回擊」;為了驅散民眾,警方也出動鎮暴水車幾波以水柱攻勢,先打散群眾再一一抬離,包括林飛帆、陳為廷,也遭警方抬走。

而接近清晨時,恐怕是雙方情緒都已到了臨界點,有網友拍下影片,在鎮暴警試圖拆下公投盟的喇叭時,先是和抗議群眾爆發口角衝突,接著雙方情緒失控,互相揮拳,但鎮暴警手上因持長棍,一棍棍落下,打在手無寸鐵民眾身上,也引發爭議。(劉邠如/綜合報導)

427反核大遊行,許多家長帶著孩子走上街頭。

媽媽牽著孩子的背影,背上還背著「救救我的未來」使人動容。

5萬民眾躺在忠孝西路上,癱瘓交通。

警方在凌晨兩點發動水柱驅離群眾。

警方清晨再度噴水驅離。

學運領袖林飛帆來聲援,直至深夜也遭警方抬走。

警朝民眾身上揮擊警棍。翻攝YouTube

有民眾拍下鎮暴警持盾牌襲擊民眾。翻攝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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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受訪? 毆記者、打群眾畫面曝光 中正一分局瘋神隱

 

記者葉志堅/台北報導

對於有民眾拍攝到428驅離反核人士行動,警方不僅違反警械使用規定,對反核群眾拳打腳踢以警棍攻擊頭部,還強行毆打、架走媒體記者,阻擋新聞採訪;NOWnews《今日新聞》在今(29)日上午向轄區中正一分局查證,結果沒想到一整個早上連打22通電話,竟然都連絡不到可以說明的警方人員,不是說「非職務範圍」,就是業務職掌人員電話「無法接通」,連職司警界風紀的「督察組」電話都不通,整個警局一早就放空城,實在讓人匪夷所思。

根據民眾所拍攝的畫面,警方在428驅離反核人士行動中,不僅出動5000名鎮暴警力強勢鎮壓,還在連續噴擊50波鎮暴水車的水砲後,仍舊對被圍困在鎮暴警隊中的約20名左右學生,以「凌虐式」的水柱噴擊頭部及身體部位,而現場的5000名鎮暴警力,則在現場圍觀看熱鬧,而不以優勢警力抬離。

對此,律師郭運廣表示,警方有優勢警力卻不作為,以鎮暴水車噴擊20名學生,根本就是拿大砲打小鳥,而且不對地上噴擊,猛朝群眾頭部、身體重要部位噴擊,根本就已經逾越執法規範,不僅不當,簡直就已經達到「違法」的程度;而且強行毆打、架走在天橋上的媒體記者,阻擋媒體記者拍攝現場畫面,不僅已經涉及《刑法》強制罪、傷害罪,更嚴重侵害新聞採訪自由。

不過,對於相關在驅離行動中所涉及的不法情事,記者在今天上午連打22通電話向轄區中正一分局查證,但都無法得到任何回應;在總機員警接通第一通電話,得知是媒體記者要查證後,不僅不願轉接負責警局對外發言的副分局長,更要求記者改打負責規劃該驅離行動,並職司警界風紀的「督察組」查證。

結果不料記者改打「督察組」的電話仍舊是打不通,或沒人接聽,最後就連總機也開始出現無人接聽和打不通的現象;不僅讓人質疑,怎麼一整個早上位居總統府博愛特區中樞的中正一分局竟然就這樣放空城,難道是在逃避受訪,不願面對鎮壓群眾、毆打記者的違法行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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