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遭殺害 陳為廷仍支持廢死

2014-05-26

〔記者洪美秀、蘇芳禾、謝銀仲/綜合報導〕台北捷運日前發生無差別殺人事件後,廢除死刑論戰再起。太陽花學運領袖陳為廷昨在臉書提到,大三時整理媽媽的遺物,發現一張判決書,才知他爸爸並非車禍死亡,而是被殺死的,兩年來身為被害者家屬,他依然主張廢除死刑,更感激媽媽從未要他用復仇過人生。

  • 陳為廷(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陳為廷(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母從未要他過復仇人生

陳為廷舉北捷被害人解青雲的妻子陳女士當作例子。陳女士說,發生這項憾事,她並不會責怪凶嫌鄭捷的父母,而是希望每個家庭能多關心子女和周遭的人。

陳為廷在臉書說,大三那年為整理媽媽遺物,他在櫃子裡的小鐵盒發現一張「殺人罪」的判決書,裡面敘明爸爸是因叔叔與人爭吵,他爸爸在參與協調時不幸被對方用利刃刺死,這件事讓他非常震驚,因為從小媽媽就告訴他「爸爸是出車禍過世的」。

陳為廷說,他的媽媽在他小學畢業那年過世,但直到臨終都沒有說出爸爸死亡的真相,透過一張判決書,他頓時成為一個「被害人家屬」,這兩年多來,身為被害者家屬,他主張廢除死刑的立場沒有太大改變。

不過,另一位北捷事件罹難者張正翰的父親,昨則透過親友表達「不贊成廢死」。

張正翰父盼嚴懲凶手

親友轉述張父立場強調,他兒子與凶嫌鄭捷素昧平生,鄭嫌為發洩其個人情緒,拿無辜人命做墊背,草菅人命的行為,無法獲得原諒,希望政府一定要嚴懲凶手,才能告慰枉死者在天之靈。

親友轉述張父說法,指社會上有少部分團體,高舉人權大旗,主張廢除死刑,那是個人言論自由,他沒意見,但基於同理心原則,倘若他們也與北捷凶案受害者家屬一樣,有著親友慘遭橫禍的境遇,屆時還能像局外人一般,發揮大愛,選擇原諒加害者,那才值得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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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遭刺死 陳為廷感激母親沒把恨傳下來

 

新頭殼newtalk2014.05.25 林朝億/台北報導

北捷隨機殺人事件讓廢除死刑議題再度成為焦點。學運領袖陳為廷今(25)日則在臉書指出,他是母親過世後才知道年少時父親也是兇殺案的受害人;他不確定母親生前為何不告訴他此事的原因;但他還是感激母親並沒有因此教導他仇恨、報復的,迄今,他還是堅持廢死的立場不變。

以下是陳為廷臉書全文:

昨天讀到解青雲妻子的報導,心頭震顫:

「昨天陳女士依舊紅腫著雙眼,不斷拭淚,想必淚水從未間斷,但她展露出母親無比的勇氣說,未來她會堅強起來,以單親媽媽的角色撫養2個小孩,她並不會責怪鄭捷的父母,而是希望每個家庭都能多關心子女和周遭的人,將來,她會告訴小孩,爸爸的遭遇,是正面的影響了整個社會。

同時,陳女士也希望這次事件不要再引起更多負面的事情,畢竟這種事情,一次就已足夠,她丈夫的犧牲才值得。」

想起許多事情。

其實,關於殺人案,我有個故事是這樣的。

我的爸爸,在我出生前三個月過世。很小的時候,媽媽就告訴我,爸爸是車禍過世的。

我曾經幾度想追問細節,但媽總是不願多說。後來媽媽過世,我也就再也無從追問。

很長一段時間,媽媽的遺物都安放在苗栗的房間裡。直到九年後,大三那年,因為房間得要出租,才不得不回家整理。

然後,我才發現那個櫥櫃深處的紅色小鐵盒。裏頭,是一張「殺人罪」的法院判決書。原告,是我媽。被害人,是我的爸爸。

事情發生在一個夏日的午後。

因為一起停車糾紛,我叔叔和樓下檳榔攤的老闆起了爭執。我爸拿了桃木劍下樓助陣。爭執中,老闆拿起刀械朝叔叔揮砍,劃破叔叔的衣服。接著,刀械刺向我爸。我爸失血過多,當場死亡。

那個老闆,後來被判了十幾年的徒刑。民事上,雙方達成和解。被告必須每個月支付五千塊,給我媽、和我她肚子裡的我,直到我成人。

呆坐在床上看完那張判決書,除了苦笑說:「幹,桃木劍是三小?」,覺得就熱血笨蛋這點,我可能是遺傳到我爸以外,最大的困惑還是說:媽媽為什麼到最後,還是選擇不告訴我這個真相?

然後是一段長長的沉默。花了很長的一段時間問自己:現在的感覺,到底是什麼?

在那之前的幾年,透過課堂上、和朋友間的討論。我已經對死刑形成一套大致的看法:

我主張廢除死刑。

一些基本的理由,不出這陣子廢死聯盟所舉出的幾個論點:

一、廣泛的研究共識已經指出,死刑並不能遏制犯罪。就好像明明上個月才執行完死刑,還是有了鄭捷。像是蔡正元提的那種解決方式,顯然是一種輕率、而沒有根據的作法,是一場惡質的政治秀。

二、凡有死刑,必有誤判、必會枉殺無辜。這裡的「誤判」,最具指標性的像江國慶、盧正、和最近的杜氏兄弟的司法冤案;

另外,更應令人警惕的,還是在更廣泛的審訊過程中,出於媒體過度渲染、存在於警察、檢察官、法官心中不察的社會偏見,而導致的各種誤判。

這種誤判,事實上存在於整個法律體系中。因為法律體系不是一套精密的機器,而是由人來控制。人的審判是有極限的。而死刑,是其中最無可回復的一種。

引一句廢死聯盟新聞稿中的話:「我們必須正視:犧牲無辜者的生命,是死刑的必然代價。」

三、終生監禁是一個現在已經存在的替代方案。對於許多人提出「浪費公帑」的質疑,事實上並不存在。因為,首先受刑人在獄中會提供勞務,使監獄得以自給自足,甚至還有盈餘。

死刑所導致的冤案,甚至必須付出更多的國家賠償。相較而言,是更可能「浪費公帑」的作法。

四、最後,也是最根本的理由:設法共同承擔,而不是只想著將犯罪者排除,我們才可能有個更健康的社會。

雖然我認同終身監禁或可作為替代方案,但這種懲罰事實上應該被當作最後的選項。在那之前,我們應該花更多力氣,在檢討犯罪者身後的社會成因。並設法改善,共同承擔。

我們必須認知到,犯罪者往往並非媒體所渲染的那樣,是一個「不正常」的人,事實上,他們更常像是我們身邊的每一個人,活在同一個體制下,分擔或大或小的共同壓力。理解它、改善它,是我們共同的責任。

但死刑的存在、更多的社會控制,卻讓這個社會慣於以為「排除」才是解方,而忽視更廣泛的檢討。(想想在過去這些關於死刑犯的激情討論後,哪一次,我們曾經好好檢討過案件背後的成因?)

就好像這次,更高的刑罰、更嚴密的網路控制、更多的警力部署,或許可以暫時遏止「鄭捷粉絲團」的設置浪潮。但你無法遏止那些點讚的人心中的跟隨慾望。他們心中在想什麼?為什麼這樣想?需要我們更多的理解與討論。

我相信,真正的社會安全,需要的不是更多的控制與排除。而是仰賴我們的集體的社會檢討,所建立起來的社會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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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著那張判決書、呆坐在床上。我想的就是那個經典的反問:「如果你是被害者家屬,你還會這樣想嗎?」。

過去,我一直認為這是個無解的問題,也無從回答。

但現在,我正式成為一個「被害者家屬」,心中真正的想法又是什麼?

這兩年來,每當死刑議題又成為焦點、或回家看到那張判決書時,我總是一再自問。兩年過去,我想愈來愈清楚的是:我心中並沒有恨、也不想要他死,對於過去這些年建立起來對廢死的立場,我並沒有太大的改變。

雖然,我的確並不認識我爸,也沒有經歷過那個案發的當下。這個案情本身,相較之下,也比不上許多案子來得嚴重複雜。

我並不知道我媽的想法又是什麼,也無意、也不可能為其他的受害者家屬代言,也仍舊無從回答「如果現在又遇到一次,你還會這樣想嗎?」這樣的問題。我只是想很誠實地交代,這就是我的經歷,和我的立場。

這兩年來,持續在想的是,我仍舊無從得知,為何媽媽選擇不告訴我這件事情?獨自扛著秘密的那十三年,她又是怎麼走過來?

直到看到這篇報導。

我想起那十三年,她沒有任何一次,教導我要去恨、去報復。讓我多了些時間,好好想想這些問題。

對於這點,我感到無限的感激。

最後,還是要向包括廢死聯盟、和眾多致力於廢死運動的朋友,致上最高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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冼義哲發文 「我主張廢除死刑」

 

北捷殺人案兇嫌鄭捷。資料照片

北捷殺人案兇手鄭捷,再度引發死刑廢除爭議。

「青年佔領政治」共同發起人冼義哲在部落格發表「我叫冼義哲,我主張廢除死刑」,他在文章中詳細記錄他是如何從一個堅決擁護死刑存在的人成為廢除死刑運動的支持者。

冼義哲文中提到他與媽媽、他與好友、他參加非核亞洲論壇等三個橋段,其中發生的事情屢屢衝擊他「擁護死刑」的觀點,讓他不禁質疑「自己到底支不支持死刑的存在」。

冼義哲在文中提到江國慶案、盧正案案等例子,認為這些當初被執行槍決的人,雖然最後獲得清白平反,但卻已成為國家機器的錯殺亡魂。冼義哲認為,追求一個美好社會、人們不會殘害彼此、政府能夠貼心所有人,「這裡,才是我要的國家」。

(葉國吏/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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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團體︰杜氏兄弟恐為冤案

 

〔自由時報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法務部昨槍決五名死囚,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昨晚赴法務部陳情,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表示,以殺人立威是獨裁政權的特質,國內對於死刑存廢仍有歧見,民意只是馬政府的遮羞布,藉操弄人命來博取支持「已暴露國民黨的極權本質」。

陸正案被告邱和順的辯護律師尤伯祥指出,近日民眾不斷走上街頭,政府不斷派出水車、鎮暴警察,甚至以警棍打人,如今政府執行死刑,就是要「讓人習慣使用暴力」,一旦對象被貼上「錯誤」的標籤,就能夠以死刑來對付,同時也合理化政府以暴力來對抗議民眾。

林欣怡以本次遭槍決的杜明郎、杜明雄為例,強調杜氏兄弟涉入殺害台商一案,一審曾被判無罪,目前被認可能是冤案,但仍被列入槍決名單,造成的結果可能是「杜氏兄弟就是下一個江國慶」,且眾多冤案至今無人負責,這樣的制度「有何資格掌握死刑之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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