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房地合一稅 帥過頭:開1人公司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21日電)房地合一稅三讀通過,以同樣出售持有1年的房屋,自然人課稅45%,重於法人的17%。房市聞人帥過頭(黃家進)直言,房地合一對投資客沒影響,投資客可透過成立1人公司,合法避稅。

房地合一三讀通過,對於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來說,持有1年內出售要課徵45%稅;持有超過1到2年課35%;持有2到10年課20%;持有10年以上為15%。

對於境內居住者「自住房地」者,持有並實際居住連續滿6年且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稅基在400萬元以下免稅,超過部份再課10%,但以6年一次為限。

房市專門團購炒房聞名,自稱「帥過頭」,約瑟不動產經紀公司總經理黃家進表示,房地合一與法人關係不大,因為房地合一只適用於自然人,法人在1年內買賣還是課營所稅17%。

他提出不同於財政部官方版宣導說法。帥過頭直言,若要當投資客,現在可考慮設立「1人公司」買房,在自然人和法人課稅稅率天差地別下,以後不少人會用法人名義買房,且台灣大部分的公司都會再用其他方式鑽漏洞,這種方法讓投資客獲得避稅管道。

帥過頭以持有1年的房屋為例,房屋當初800萬元買進,以1000萬元賣出,獲利200萬元。自然人是以200萬元減去當時的買入仲介費8萬元(800萬X1%),減去賣出仲介費40萬元(1000萬X4%),再減代書規費與契稅10萬元,再減裝潢費60萬元,剩下82萬元x45%,個人應繳稅金36.9萬元。

若以法人身分售屋,所有可扣減的費用均相同,但法人可多享有扣減銀行利息(假設10萬元),再減持有期間的房屋稅與地價稅,以及減去一人公司的員工年薪(假設80.3萬元),最後反而倒賠13.3萬元。

帥過頭說,賣屋賠錢所以不用繳營利事業所得稅17%,及股東綜合所得稅5%到45%,頂多開立發票要繳的5%營業稅15萬元(千萬元售價中房屋佔3成,300萬元X5%),再支付員工年薪扣掉標準扣除額之後的個人綜合所得稅5%,約2.6萬元,所以一共合法繳稅17.6萬,比自然人要繳的36.9萬元,少了近20萬元。

帥過頭強調,他公布這個避稅方法,相信會有不少投資人想跟進,但國稅局也都了解其中奧妙,他自己仍堅守帶領客戶「團購房屋」的方式獲利。10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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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後 贈與恐難節稅

工商時報【記者黃惠聆╱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稅」明年開始實施後,代表國內房地產開始走向「實價課稅」,在明年之後,買賣房地產獲利,民眾會繳更多的稅。除此之外,租稅專家表示,在房地合一稅實施後,透過贈與房產以節稅方式恐不管用了。

根據內政部的資料,去年贈與移轉房屋棟數達5.5萬棟,已創下新高。永慶房產集團總經理廖本勝表示,在房地合一稅從明年開始實施之後,透過贈與房屋節稅已經行不通了,反而以直接用現金贈與給子女再以子女名字購買不動產會比直接贈與房產更為有利。

舉例來說,邱爸若用價值1,200萬元大樓贈與給小邱,假設6年後,小邱再以1,800萬元出售,因為贈與時課贈與稅的稅基是用購買時土地公告現值和房屋評定現值計算,計價成本為200萬元,所以,贈與房屋會比贈與現金所繳的贈與稅少很多。

但是假設這棟房屋未來再出售時,即使只賺600萬元(1800-1200),在房地合一稅實施後,政府認定獲利則將是1,600萬元(1800-200)來計算房地合一稅。

永慶房產集團契約部經理陳俊宏表示,不動產贈與不管是今年贈與或者明年贈與「均用前次移轉現值當成本再計算獲利課房地合一稅」。以上例來說,如果小邱未來終有一天會將該棟房屋賣出,經實際計算後,邱爸用現金1,200萬元贈與給小邱,會比用房地贈與,總繳稅額會更低些。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也表示,現用房地贈與後轉手 ,會比真接給現金,在贈與稅上省很多,即使未來出售贈與房子,由於目前土地免課資本利得稅,在計算財產交易所得稅時,可以有「打折」空間;但是在房地合一稅實施之後,就沒有任何節稅空間。

因此,「贈與房產給子女」已非節稅最佳方式,雖然有人會再用「附帶負債」,也就是連房貸一起贈與,製造扣除成本,但不管如何,贈與房子的節稅管道,已不如之前「通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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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周刊/房地合一稅上路 買房再等兩年

 

 

 

▲實價課稅、囤房稅、供給過剩,房市利空連連,未來易跌難漲,像新北市等供給量大區域,跌幅可能加大。(圖/商業周刊提供/攝影程思迪)

文/賴寧寧

立法院三讀通過「房地合一稅」新制,明年1月1日起,台灣房地產進入「實價課稅」階段,房地產投資客的黃金時代結束了。台灣房市一直供給過剩,但過去因所得稅、持有稅偏低,造成炒作風氣盛行;如今,房地合一稅、囤房稅雙雙實施,房市的基本面現形,難逃房價下滑的趨勢,甚至有專家預估5年跌3成,後市值得觀察。

買方:長期自住影響不大

新制明年上路後,以買方來看,自住客的影響最小,只要符合自住條件,住滿6年賣掉,獲利400萬以下免稅,超過400萬部分,才須課稅10%。因此,自住型不論下半年或新制上路後買,未來賣房只要獲利不超過400萬元,影響都不大。

如果是投資客就不同了,住商不動產企畫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舉例,假設A持有一間房子11年,賣掉獲利500萬元,新制上路後,持有10年以上房子賣掉的獲利,要課所得稅15%,也就是75萬元。舊制以房地比約7(土地):3(房屋)來課,賺五百萬,假設適用40%所得稅,要繳的稅是60萬元(500萬×0.3×40%=60萬),長期持有者,新制的稅較重。因此徐佳馨認為,由於今年下半年買房仍適用舊制,可能促使有意願的「長線投資型買盤」出現。

而對兩年以下的短線投資客來說,相對於奢侈稅,新制反而比較有利。



原文網址: 商業周刊/房地合一稅上路 買房再等兩年 | ETtoday財經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616/521194.htm#ixzz3dmP8C1q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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