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3日電)大埔4戶行政訴訟更一審勝訴,捍衛苗栗青年聯盟發言人陳為廷說「這是苗栗人用生命換來的進步」。
苗栗大埔案被拆遷戶控告內政部區段徵收違法,原判拆遷戶敗訴,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今天判決彭秀春(張藥房)、朱樹、黃福記及柯成福4拆遷戶勝訴,其他駁回。
大埔徵收案推動多年,過程中衝突不斷,並釀成不幸。包括朱樹妻子朱馮敏喝農藥自盡、張藥房老闆張森文疑因不堪拆屋壓力抑鬱寡歡,尋短溺斃在排水溝渠。
長期聲援反拆行動的捍衛苗栗青年聯盟發言人陳為廷今天在臉書(facebook)上po文「歷史會記得 這是苗栗人用生命所換來的進步」,吸引千名網友按讚。
陳為廷指出,「整個大埔徵收案並未翻盤」,「事實上,法院只給了我們『微正義』」。
捍衛大埔巡守隊長林一方表示,苗栗縣長劉政鴻當初要拆大埔4戶的時候,曾斬釘截鐵說「非拆不可」,還不惜動員大批鄉親揚言率眾到內政部抗爭,而今卻把責任推給內政部。
他說,大埔案出了這麼多人命,「已牽涉到業務致死罪,加害者應受到公審」。1030103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桃園航空城計畫」12月24日將送都委會審議,反對桃園航空城計畫的數個民間團體,17日到行政院門口召開記者會,高喊「違法航空城,毀家又殺人」,「鴨霸政府欺ㄧㄚ百姓」「官逼民反」等口號,要求行政院的「爺們」,聽聽他們在淒風苦雨中的聲音,撤回違法又不合理的航空城計畫。
行政院外聚集了桃園航空城自救會、桃園在地聯盟、桃園教育產業工會等共120多位抗議民眾,桃園航空城自救會總幹事詹憲章指出,徵地、搬遷,就是斷了商家、民眾的生路,要求「違法航空城,撤案退回」,詹憲章還說,「我們也知道台灣低迷很久了,沒有人會反對國家建設」,但是如果國家的徵收,連一點「公益性、必要性、急迫性」都沒有,要民眾如何支持國家行為?桃園教育產業工會成員彭如玉則說「坐在裡面(行政院)的爺們,請聽聽我們的聲音」,希望政府明白為何他們要在淒風苦雨中抗議。
台灣農村陣線、記者會主持人許博仁則指出,「桃園航空城計畫」有3大違法,包括未採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的方案,反而選擇徵收最多土地的方案;未達新訂都市計畫法定門檻,發展率80%以上;未依法分期分區開發,一次便要徵收3000多公頃。許博仁強調,這是台灣最嚴重的土地徵收案,但是政府卻無視人民生計,打算要草率通過。
許博仁指出,媒體報導行政院副院長毛治國指示「桃園航空城計畫」須在年底通過,質問出來接受陳情的行政院代表,行政院對航空城計畫的態度究竟為何?行政院交通及環境資源處莊諮議回應,「行政院會尊重委員會的審議」,但對於民團要求的限期回覆及撤案退回,則表示不方便回應。
民團最後朝行政院丟擲沾滿紅墨水的紙飛機,象徵政府如果要強行通過會「毀家滅村」的航空城計畫,勢必會沾上百姓的血和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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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4拆遷戶勝訴
〔自由時報記者林良哲、鍾麗華、張勳騰、蘇永耀/綜合報導〕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認為苗栗大埔區段徵收案,事前並未和地主協議,審議委員也沒到現場實地勘查,未達實質審查效力,昨天判處張藥房等四戶八人勝訴。
內政部長傾向不上訴
據指出,內政部長李鴻源昨天傍晚進總統府,與副總統吳敦義及行政院長江宜樺會商,原則上傾向不上訴。會後,李鴻源告訴中央社記者說,最後還是要等看到判決書,並與苗栗縣政府溝通後,才做決定。
住戶委託的辯護律師李明芝表示,此判決是土地正義的典範,也是居住人權的大突破。雖然已接受「專案讓售」農地的二十人,被法官依誠信原則駁回其訴訟,但對大埔四戶而言,卻是一大勝利。
去年七月,苗栗縣政府偷襲拆掉「張藥房」,屋主張森文後來鬱悶溺斃,其遺孀彭秀春昨天獲悉勝訴後,公開要求苗栗縣長劉政鴻應挨家挨戶並登報道歉,同時要求歸還土地、蓋回房屋。她哽咽地說:「希望劉縣長還我先生一條命,你怎麼逼死我先生!」但是劉政鴻只低調說:「一切由內政部決定、處理。」
法官判苗縣違法徵地
大埔案逆轉的關鍵在於,法官認為內政部及苗栗縣府在與地主協議價購時,只依九十七年的公告現值計算,地主只能接受或不接受,無法對土地價格進行實質討論,違反土地徵收條例規定。
另外,審議委員當初花了兩個半小時就審議了卅五件都市計劃案,審議結果只有「通過」二字,未列出討論過程和通過理由。兩名審議委員出庭作證時也坦承,審查前後都未到現場勘查,更未就徵收之公益性、必要性及比例原則進行具體審查。
法官因而認定徵收案違法,撤銷原行政處分(指土地徵收)。張藥房等四戶八人之房屋已被拆除,因而可訴請損害賠償。但其他二十人已與苗栗縣政府進行協商,以「專案讓售」農地的方式達成協議,徵收處分仍然有效。
內政部次長蕭家淇表示,若最後不上訴,當事人可向苗栗縣府申請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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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報【(劉鵬╱新疆)】
10月28日,大陸再爆株連拆遷。福建省閩侯縣委組織部向該縣教育局下發通知,抽調兩名教師(夫妻關係)去協助拆遷,拆遷對象是女方父母的房子。當事人林鑫老師因拆遷已被學校停課50天,至今仍未恢復上課,而夫妻二人因此離婚才保住了丈夫的工作。
湖南長沙高級教師譚雙喜因婆婆是「釘子戶」而受株連,被「要求到拆遷指揮部報到」的事情尚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教師林鑫又因為親戚的房子需要拆遷,而遭受停課。面對這一起起類似的鬧劇,我們不得不感歎於一些地方在拆遷過程中的瘋狂,以及權力的濫用與違法違規。
一者,大陸中央紀委、監察部在2011年曾發出通知要求,要加大查辦違法違規強制徵地拆遷,其中就包括「採取暴力、威脅手段或突擊、『株連』等方式強制徵地拆遷行為」。而上述調離、停課等都是一種威脅手段,是「株連」式的拆遷行為。明令禁止的行為,竟然成了一些地方政府頻頻使用的「靈丹妙藥」,權力的張狂可見一斑!
二者,從《教育法》、《教師法》等對教師權益的保護性規定出發,不考慮被拆遷的「釘子戶」的訴求是否合法、合理與合情,只一味地拿老師當「槍」使,完全不顧及老師的權益,明顯也是違法的。而這種違法侵害老師利益和權益的行為,被一些地方運用得如此純熟,其中原因無疑也是值得深思的。
假設需要拆遷的「釘子戶」,不是教師的親戚,而是縣長或者市長的爹媽,那麼結果會如何呢?大陸依法拆遷、依法行政,要走的路還很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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