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爆元凶矛頭指"榮化"董座首鞠躬道歉 找到漏氣點 榮化4吋管補丁脫落釀禍? 關鍵3hr洩10公噸丙烯 有異常卻未通報 「偵查不公開」 榮化董座回應頻跳針
 
2014/8/3 
 
事發三天之後 被指為禍首的李長榮化工集團董事長終於鞠躬道歉!高雄大氣爆,造成28人死亡、2人失蹤和302人受傷,而釀成這起意外的禍首是誰?高雄市政府點名兇手就是李長榮化工!因為榮化和華運倉儲的工作日誌記載,週四晚上8點43分,榮化管線壓力異常下降,但榮化仍要求華運供氣近3小時,估計132分鐘內,至少洩漏10公噸丙烯,而對於所有矛頭指向榮化,下午榮化董事長李謀偉,也召開記者會,事發3天之後,首度鞠躬道歉,他強調對應負的責任,不會逃避,也沒有隱瞞事實!

彎腰鞠躬,高雄氣爆發生至今,下午榮化董事長召開記者會,首度公開道歉!事發三天之後 董事長才終於鞠躬道歉,一小時的記者會 鞠躬4次,但似乎沒有承認自己有問題不是承認有犯錯,而是因為被點名與氣爆案有關,因為他們認為事實的真相太複雜,他們也不清楚,因此只能等檢調單位做認定,但高雄市環保局,可不這麼認為,因為他們從管線監控資料中,發現當天晚上8點43分時,管線有壓力異常下降的情況,再看看雙方當天工作日誌,9點30分,華運主動關閉閥門,但到了10點,榮化就來電,要求繼續供料, 接著,直到11點35分,華運領班發現二聖和凱旋路有丙烯外洩,估計這132分鐘之內,至少就洩漏10公噸丙烯,但這關鍵將近3小時中,兩邊都沒有立刻通報環保局,等到再度關上閥門,10分鐘後,氣爆就這麼發生!而檢方也在2號,帶隊進入位於凱旋和二聖路的3米高和4米寬的涵洞,檢視蒐證,並封鎖現場,結果找出3個疑似外洩引爆點,而3個管線中,榮化所屬4吋的輸氣管,甚至有補丁鬆脫破洞情形,對此,榮化仍就不願鬆口和氣爆案有關聯。

公司發言人和副總,也在台北召開記者會而事發至今,榮化面對外界質疑,仍舊是跳針式的回答,以偵查不公開帶過,所說的內容,和先前記者會大同小異,也讓外界,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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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氣爆 檢察官:李長榮4吋管竟腐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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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氣爆 律師:禍首賠償金驚人

 
發稿時間:2014/08/03 08:43 最新更新:2014/08/03 09:01

高雄氣爆造成290多人受傷,28人死亡。律師表示,肇事禍首除可能面對刑事責任,更要支付驚人的民事賠償金額。圖為高雄氣爆罹難者家屬2日赴氣爆現場招魂。(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攝 103年8月2日)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3日電)高雄發生管線外洩氣爆,造成290多人受傷,28人死亡。律師表示,肇事禍首除可能面對業務過失致死5年以下的刑事責任,更要支付驚人的民事賠償金額。

鴻程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廖德澆指出,1997年高雄前鎮氣爆,造成20幾人傷亡,中油賠償金額即達新台幣4億元。以這次高雄氣爆傷亡規模來看,肇事者及企業面對的刑事責任及民事求償,皆將付出嚴重代價。

廖德澆說,執行管線操作業務,或管理者,乃至於公司負責人都可能面臨刑事審判;民事賠償部分,受雇的執行管線業務人員、管理者,以及雇用人、公司都須負連帶賠償責任。

他說,司法實務上,1名死者家屬可能獲得賠償金額約在新台幣500至1000萬元間,此金額包括精神撫慰金。若因氣爆受傷變成植物人,預估所需負擔的醫療費用龐大,賠償金額恐達千萬元以上。

不過,此次高雄氣爆受害人數眾多,一般民眾請求的生命、財產損害賠償恐相當驚人,加上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等機關也可針對道路、路燈、消防車等公共設施的修復費用請求損害賠償,因此此次氣爆事件的罪魁禍首,恐將面臨巨額的賠償金。

民事責任部分,民法第184條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民法第194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金額。

他強調,因氣爆災難致死者,不論一般民眾,或消防人員,其父母、子女、配偶皆可請求喪葬費、精神撫慰金;受扶養人若未成年,也可請求賠償扶養費至成人為止。

若因重傷致死,也可請求生前的醫療費用。受傷部分,若因氣爆災害成為重傷者,家屬可代為請求醫療照護費用、精神撫慰金,及喪失工作能力後至法定退休年齡時,減損勞動能力的損失。

此外,他指出,若因普通傷害無法工作的人,除可請求醫療費用、精神撫慰金,同樣可請求無法工作期間收入的補償金。又氣爆災難所造成的建物、車輛、財物毀損,受害者同樣都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刑事部分,他分析,從此次事件造成多人傷亡的刑事責任來看,若氣體外洩造成氣爆致人於死,將可能面對刑法第276條第2項,因業務上過失致人於死罪,處 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責。

除造成死亡外,傷者部分,依刑法第284條第2項規定,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過失傷害人者,處 1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 3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從氣爆引起火災造成許多民宅建物受損的刑事責任來看,他指出,肇事者恐涉犯依刑法第173條第2項失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住宅罪、第174條第3項失火燒燬現非供人使用之住宅罪、第175條第3項失火燒燬他人所有物罪及第176條準放火罪等4罪。103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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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氣4小時 互踢皮球害死人

2014-08-02

〔記者黃建華、葛祐豪/高雄報導〕高雄市前晚爆發我國史上傷亡最慘重的氣爆慘案,表面上是「丙烯漏氣」肇禍,但環保等相關主管機關更是大大「漏氣」,在氣爆大噴發前,查了將近四小時,還搞不清楚問題在哪裡,白白錯失先期阻止悲劇的救命時機,難辭其咎。

  • 包括捷運局和工務局、中油、瓦斯、石化等管線單位,在爆炸前會合尋找源頭,圖為市府人員仔細審視管線圖,追查洩漏臭氣的元凶,仍徒勞無功。(記者黃良傑攝)

    包括捷運局和工務局、中油、瓦斯、石化等管線單位,在爆炸前會合尋找源頭,圖為市府人員仔細審視管線圖,追查洩漏臭氣的元凶,仍徒勞無功。(記者黃良傑攝)

  • 消防人員現場用水線降溫,避免氣爆。(記者黃良傑攝)

    消防人員現場用水線降溫,避免氣爆。(記者黃良傑攝)

查不出源頭 死神悄悄進逼

事實上,前晚七點多,前鎮居民就已反映街道瀰漫濃濃瓦斯味,但直到深夜十一點五十分,相關主管單位都查不出禍首,只能透過警消管制交通,拚命朝幾個漏氣點灑水降溫,殊不知死神悄悄進逼。

昨凌晨零點左右連串氣爆,警消、記者、民眾「突然被飛起來的柏油路打到」,即使想逃也措手不及。幸運逃過一劫的人,莫不餘悸猶存地說:「馬路被炸得坍塌,汽機車被炸飛,人被活埋,有如人間煉獄,這輩子頭一次感覺這麼接近死亡!」

記者前晚八點五十分行經二聖路,見警消在英明路口拉起封鎖線管制交通,用擴音器大聲疾呼:「前方疑似天然瓦斯外洩,汽機車請改道!」

警消只安撫「不會有事啦!」

記者停車幫忙疏散人車時,就有民眾反映,約七點多就聞到濃濃瓦斯味,警消八點多派員管制二聖路、凱旋路相關路段,不少民眾都憂心忡忡地問:「到底查出是哪裡漏氣了沒?」警消大都只安撫「不會有事啦!」私下卻坦言遲遲查不出漏氣源頭。

家住前鎮區竹東里的陳清鑫怒批市府,查洩漏源頭的時間拖太久,導致演變成大災難;他停在騎樓的兩輛汽車、一台機車,被氣爆火勢燒個精光,幸好一家大小及時逃生。

一九九九竟稱可以回家睡

陳清鑫說,瓦斯公司推給中油,中油也推說不知情,市府眼睜睜看各單位互踢皮球,近四個小時就這麼浪費掉,如果能早點查出洩漏源頭,死傷不會如此慘重。

黃姓女市民也說,這要命的四小時,只看到消防員不斷重複用水柱沖水稀釋異味濃度,卻不知氣體已沿著下水道灌滿綿延幾公里的地下空間;她打電話給一九九九,得到的答案是「情況已獲控制」,還說「消防大隊長在現場,大家可以回家睡覺」,令她相當憤怒。

「企業沒有良心 公部門無能」

昨凌晨一點,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開設,經濟部長張家祝任指揮官,行政院長江宜樺指示全力救災;高雄市政府擴大管制區,開設一級應變中心,市長陳菊坐鎮指揮,在台北的中油總公司成立緊急應變中心,高階主管進駐。

然而,大官出面仍找不到漏氣、爆炸的管線源頭,沒人跳出來負責,不少驚魂未定的災民忍不住痛罵:「企業沒有良心,公部門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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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萬里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