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差36歲〉誘婚老翁 熟女先談「過世俸」

 

用半俸照顧榮民女兒

〔自由時報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覬覦86歲老榮民百年後的半俸,50歲中國女藉口「領得的半俸可替你照顧獨生女」誘婚,兩人私下登記結婚後,女方竟反悔不認帳,老榮民氣得上法院訴請離婚,子女作證「她從未與爸爸同住過一天,連過家門都不入」,法官審理後判准離婚。

登記結婚 從未同住

住桃園巿的86歲曹姓老榮民,妻子早已過世,晚年由獨生女及養子陪伴。他指控,其實自己並不孤單,也從未有續弦的想法,前年透過友人介紹認識50歲的張女,張女遊說:「我們兩人登記結婚,你百年後我可領半俸,領到的錢可幫你照顧沒有依靠的獨生女。」

老榮民指控,後來張女突然又約他見面,直接帶他到戶所登記結婚,他認為「可以拿到半俸照顧獨生女」,就沒再抗拒了,也沒告知獨生女跟養子這件事,怎知婚後張女反悔不認帳,懷疑她根本想獨吞他的半俸,氣得上法院訴請離婚。

她連過家門都不入

老榮民獨生女、養子也出庭作證,指控張女跟爸爸結婚從沒一天同居過,經過家門也不入。

張女反駁,是老榮民想要多享受天倫樂,不急著與她同住,反倒是老榮民承諾要照顧她一輩子,卻在兒女唆使下要求離婚,對她來說真的是奇恥大辱,自己也未犯「七出」之過,遵守婦道、清白無瑕,不同意離婚,如老榮民堅持要離婚,就要拿出500萬元賠償她的名譽損失。

女不認帳 翁訴離獲准

桃園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老榮民與張女婚後確實未同居,張女也未善盡照顧之責,因此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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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筆遺囑無效 中國婦獲贈遺產被討回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中國籍肖姓婦人來台看護王姓單身老榮民一個月後,王就將2棟房子等遺產以「代筆遺囑」方式贈與肖婦,王翁半年後如廁滑倒去世,退輔會質疑其中疑點重重,打官司請求判定遺囑為無效,一審判退輔會敗訴,但高等法院認定該「代筆遺囑」不符民法法定要件,判定為無效遺囑,昨改判退輔會勝訴。此案可上訴。

8旬王姓老榮民每年領有48萬退休俸,98年6月間聘請肖婦看護,不久王翁同意預立遺囑,並於同年7月9日到趙姓律師事務所,由他親自簽名,在趙姓律師、另名律師和賈姓女助理見證下,以「代筆遺囑」方式預立遺囑,將其新北市中和、永和各一棟房屋,以及財產317萬元贈與肖婦。

半年後,王翁在廁所滑倒後,身體狀況每況愈下,99年3月1日去世。肖婦依王翁遺書,向保管王翁財產的退輔會新北市榮民服務處要求取得王翁遺產,但退輔會認為疑點重重,包括王翁滑倒前,體能尚佳,何須預立遺囑?

王翁姪女也認為,近年來和王翁通電話,他有時不知所云,懷疑有失智現象,質疑遺囑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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