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不上訴》大埔4戶 爭原地重建

〔自由時報記者邱燕玲、彭健禮、傅潮標/綜合報導〕內政部昨宣布對大埔判決案「不提出上訴」,全案定讞,也對此案引起社會紛亂表示歉意;將協同苗栗縣政府與大埔四戶協調後續處理,但屋主希望的「原地重建」並不在協調方案內。

苗栗縣長劉政鴻透過縣府行政處長何文德表示,一切依照內政部決定辦理,但要等過完年後才會與內政部開協調會。

內政部︰賠償或易地重建

內政部次長蕭家淇說明,後續處理包括協議架構(補償前的雙方商議)、補償(依土地徵收條例)、賠償(依國家賠償法)及重新配地(易地重建)四方案,目前並無時間表,尊重大埔四戶的決定。

「一定要原地原屋重建!」大埔四戶張藥房、黃福記、朱炳坤、柯智傳昨天得知消息後強調:「若接受內政部方式,當初就不用抗爭了。」原地重建是他們的堅持。

內政部本月九日收到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書後,即承諾廿天做出決定,本週一收到苗栗縣政府的回函後,昨開會做最後確認。蕭家淇表示:「雖然學者專家與律師指出,本案判決仍有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最後決定不提上訴,是要化解社會重大分歧,讓相關當事人早日回歸安定生活秩序,減輕司法負擔。」據了解,府院與內政部在接獲法院判決後,就是朝「不上訴」做規劃。

對於大埔張藥房等堅持要求「原地重建」,蕭家淇說,依法院判決,該等土地已做為道路或為抵價地分配給他人,客觀上已無法把土地返還,法院也駁回其請求,「內政部是依據法院判決做決定」。蕭家淇強調,會繼續與大埔四戶溝通協調。

法院判決指需地機關協議價購過程有違正當程序,內政部未落實公益性及必要性的審議,蕭家淇表示,本案屬土地徵收條例一○一年一月四日修正前申請核准的案件,以現階段法治觀點衡量,「其程序確實有欠嚴謹」,但相關缺失已修正、補正。

是否懲處官員 蕭家淇︰不考慮

至於會否懲處相關的公務員?蕭家淇說,目前沒考慮這部分。對大埔居民要求政府道歉,蕭家淇表示,法院判決認為大埔案有些程序上不夠完備,造成社會紛亂,內政部表示歉意。

蕭家淇強調,相關都市計畫仍屬合法有效,並不受大埔案判決的影響;本案公共建設仍可依序進行。但也提醒各需用土地人將此案例做為借鏡,辦理徵收作業時應更審慎、細膩執行,充分與民眾溝通,避免類似情形再度發生。

有關公益性及必要性審查部分,蕭家淇說,現行土地徵收條例已增訂土地徵收公益性及必要性的審議機制及評估內容規定,對民眾權益的保障將更為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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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王家蓋組合屋 被判拆屋還地

台北文林苑、不同意進行都更的王家、在房屋被強制拆除後,在原地蓋了組合屋,結果被樂揚建設以「無權占有」提告,今天下午、士林地方法院判決號王家應該要拆屋還地,王家表示,將再提上訴,都更同意戶感謝法官釐清爭議,也期待能與王家早日一起回家。

士林文林苑都更不同意戶王家,在2012年遭台北市政府強制拆除後,王家提起「撤銷拆除處分」訴訟,要求原地重建,但去年底判決敗訴,王家在原址蓋了組合屋,遭樂揚建設控告無權占有,士林地方法院下午判決王家敗訴,審判長表示,雖然王家是土地所有權人,但行使權利應循合法程序,強拆施工圍籬,搭建組合屋,已經違法,要求王家必須拆屋還地,王家委任律師表示,無法接受判決結果。

==王家委任律師 黃昱中==

王家仍是

更新單位的土地所有權人

那我不知道

法院為什麼會認為說

一個這麼強大效力的

土地所有權人

那卻有自己的房屋

會被認為無權占有

所以我們一定會繼續上訴到底

法官要求原告以新台幣1756萬為被告供擔保後,得為假執行,被告也可以相同金額免除假執行,王家人怒批判決荒謬。

==聲音來源:士林文林苑都更不同意戶 王瑞霙==

這是有錢人在玩的遊戲啦

他想逼死我們呀

一下子要提1千多萬

有沒有搞錯

我覺得這個太誇張了

我們房子已經被他們拆了

現在連土地他們都不想放過我們

我覺得這真是太荒謬了

王家表示,將會設法籌錢保住目前的組合屋,也會上訴到底,文林苑都更同意戶得知判決後,表示欣慰,也向王家喊話。

==文林苑同意戶自救會 會長 謝春嬌==

我們同意戶裡面很多老年人啦

真的等得很辛苦

我希望大家放下一起回家

大家都還是老鄰居

判決也認為,此一爭議耗費巨大社會成本,已經三方皆輸,法官也希望建商與都更戶,能持續溝通對話,尋求和解方案。記者陳姝君林國煌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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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振利案移審接押 須在監過年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29日電)涉及黑心油案的大統長基公司負責人高振利,不服一審判決上訴,移審台中高分院,台中高分院裁定接押,高振利必須在監過年。

大統長基公司負責人高振利,涉嫌在販售油品攙入棉籽油和銅葉綠素等,混充在橄欖油和葡萄籽油等油品牟利,彰化地院在102年12月依「虛偽標示罪」、「詐欺取財罪」,違反食品生管理法攙偽等罪,判刑16年。

高振利不服上訴,昨天移審台中高分院審理,台中高分院晚間裁定接押。高振利委託律師已向台中高分院聲請具保,但因明天除夕,已是春節假期第一天,高振利確定必須在監過年。10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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鈉奶案 伯母認加鹽不認殺人

〔自由時報記者侯柏青/台北報導〕台北地院昨首度開庭審理鈉奶粉殺嬰案,鄒雅婷承認摻鹽但不認殺人,她供稱,女嬰雖生病但沒腹瀉,研判只是感冒發燒,才繼續摻鹽;檢方質疑她說謊,痛批她說詞「變來變去,不知道哪一次是真的」,法官則考慮當庭模擬摻鹽過程。

鄒雅婷聲請傳喚丈夫沈睿揚、婆婆許金蓮及弟媳陳美蓁,檢方則希望傳喚陳美蓁媽媽陳徐員,檢辯都同意當庭模擬摻鹽過程,合議庭評議後,才會決定傳訊次序及名單。

在押的鄒女昨火力全開,屢屢爭執摻鹽份量及次數,沒有起訴書上寫的那麼多,引發檢方怒火,痛批她偵查、移審及開準備庭,說詞翻來覆去,不知哪次是真的。

鄒女說,小孩住院時,她向弟媳確認小孩只是感冒發燒,沒有拉肚子,才放心摻鹽;律師團拿出維基百科資料,證明吃鹽過量將引發腹瀉,但不會發燒。

但檢方指出,該份資料是針對腎結石,要求法官調閱行政院出版的「少鹽又低鈉健康加倍多」手冊,比較正確。檢方認為,小孩在醫院時多次腹瀉,質疑鄒女隱匿案情。

律師團強調,鄒女不曉得放鹽會弄死小孩,她的行為只構成傷害致死罪;檢方則回批,摻鹽的克數、次數及方式,關係到構成哪一條罪,鄒女卻始終講不清楚。

鄒雅婷還押台北看守所前,哽咽交代律師團說「明天就是除夕,希望轉告丈夫帶小孩到看守所外,讓我感覺到有家人陪伴。」

律師周武榮轉述,鄒雅婷本想放棄傳喚證人,換取交保返家過年,但和律師討論後,認為有必要傳喚家人作證,臨時放棄聲請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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