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水要錢不要口水 張花冠批李鴻源不懂

嗆下鄉實地看看 李回應須坐鎮中央

〔自由時報記者吳世聰、徐聖倫/綜合報導〕「天兔」颱風襲台,嘉義縣市昨天風雨不大,縣長張花冠視察六腳鄉工廠村埤仔頭排水護岸防汛工程時,痛批內政部長李鴻源,指嘉義縣要治水經費、不要口水,李鴻源部長不懂,不要亂說話,可以來嘉義縣實地看看。

面對嘉義縣長張花冠嗆聲要內政部長親自下鄉,二十一日上午十時,至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主持工作會報的李鴻源則回應,治水是每日例行工作,眼下「天兔」來襲,他身為指揮官必須坐鎮中央。

張花冠指出,李鴻源認為淹水是抽地下水所致,但事實上,農漁民只是抽地表水,工業區才是抽地下水,嘉義縣有九十二%的土地非都市計畫區,不是雨水下水道系統所能排水,需要的是小排、中排及區域排水系統。治水不是靠口水,而是預算,「不是台北人的命就高貴,南部人就是賤命」。

速編6千億預算 張:頭不能只剃一半

張花冠表示,八年八百億的治水預算即將結束,也達到預期效果,但「頭不能只剃一半」,嘉義縣後續治水計畫都已提報中央,希望能儘速編列六千億元特別預算補助,否則只要像「康芮」一樣的雨勢,嘉義縣民雄、大林等地的台一線還是會淹水,治水專家李鴻源當縣長,也是照淹。

張花冠說,堤防護岸工程防洪能力不足,有必要施作防水閘門、抽水站及滯洪池,所需經費十億餘元,就算應急工程經費也要七千五百萬元,否則堤防潰決,六腳、朴子及太保等地會淹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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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推動總合治水 整合縣水利部門

雲林縣長蘇治芬對於此次雲林縣內遭受天災,致各地區甚至於學校受到淹水之苦,前天在縣議會亦由水利處提出專案治水計畫書面報告,為免再受到被浸水之害,蘇縣長相當重視有更積極作為,昨(十四)日上午假縣府水情中心親自率同農業、水利、工務、城鄉發展、教育等處一級主管及參與召開「雲林縣總合治水計畫」記者會,提出推動雲林縣總合治水。

雲林縣政府為降低強降雨對雲林的危害,率先宣布成立「總合治水平台」,推動「總合治水」,整合縣水利等七個部門,並納入「四河局」、「五河局」、「農田水利會」等橫向協調,採納各方專家意見,進行流域治理。

面對氣候變遷造成之強降雨,單純之水利工程已無法有效、完整治理水患,雲林縣政府強調,惟有效法先進國家治理水患之方式,在國土規劃的架構下,以上游保水、中游減洪、下游洩洪為概念推動「總合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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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治水思維 打造台灣方舟島

水資源合作年在台灣(下)     本報2013年9月19日台北訊,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    

台灣人均年用水量在全球比較起來,只多於17個國家。其實台灣有一座最好的綠色水庫,就是中央山脈,此外,西部麓山帶、地下含水層,再加上政府過去建的40多個水庫,大小攔河堰合起來大概100個,台灣不該缺水,導致缺水的是缺乏治水思維。學者表示,妥善管理水資源,即使面對極端氣候,台灣仍有望成為方舟島。

台灣被列為全球第18缺水國家,所謂的缺水是以人均可用的水量來比較,台灣的人均用水量大約每人一年4000多噸,其實是夠用的,只是和其他國家比較起來,相對較少,不代表缺水。以水資源來看,台灣算是豐沛的,中央水脈綠色水庫提供全年無休的水資源,西部麓山帶、地下含水層,這些都是天然水資源;即使是水壩設施也早已足夠,地表、大壩式的水庫已經不適合;反而是地下水庫、攔河堰的方式,就可滿足水資源的需求。 水庫成本高 更忽略環境衝擊成本

政府需要水利建設,但水利建設需要用在更好的地方、更好的設計,現實卻都是做了錯誤的配置。中研院地球科學研究所研究員汪中和舉湖山水庫為例,原可以清水溪地下攔河堰取代,兩者出於不同的治水思維。「湖山水庫動用了200億經費,如果是使用清水溪地下攔河堰,經費不到十分之一。」政府部門為了爭取經費,傾向選擇高預算的工程,然而,這麼高的預算,還不包括環境影響成本。

湖山水庫是一個地表上的工程,雖是離巢水庫,不在河床上,沒有潰壩的風險,但破壞環境的影響仍是百年以上。汪中和說,政府在計算水庫的成本時,就和核電廠一樣,都是低估,未將環境衝擊成本估算入內。

若是清水溪攔河堰,則無地表的破壞,水資源效益是相同的。

台灣不是不能有水庫,但必須要有良好規劃及管理,台灣這方面做得不夠。瑞士也有很多水庫,但他們的水庫有多種規劃,一半以上都是水力發電。 善用麓山帶

台灣有很多的沖積扇,大都是礫石,透水性好,出水性高;又因顆粒大,完全沒有地層下陷的問題;與沿海沖積平原交界的麓山帶含水層則有如天然海綿,是最好的地下水庫。每次一下雨,地下水位就快速上升,等雨一停,水位又會快速下降,流到河水去或含水層底下。大多數地下水都流入河裡,排到海裡,對水資源是很大的流失和浪費。汪中和建議,將麓山帶地下涵水層改善,有如水庫一樣,在豐水期時盡量使用,又可挹注到沿海地區透支的地下含水層;枯水期時,仍有水可用。這些水,水質好、乾淨,水量又豐沛,又沒有地層下陷的問題,無論是灌溉或保育用水都合宜。

這也說明麓山帶不但地質地形不容破壞,更不能污染,一旦污染,將影響中、下游用水,後果不堪設想。「現有地下水保護區,我們稱為地質敏感區,先公告,然後是限制使用和開發,任何建設都需要經過評估,經過核准,才可進行。這些地方需要管理保護。」 地下水庫留住伏流水

「台灣不一定需要地表水庫,我們可以有很多地下水庫」汪中和認為,屏東平原下面即可比照二峰圳打造地下攔水堰,善用伏流水,對台灣既不會破壞水資源,又不會造成地層下陷,這個方法還可推廣到台灣其他地方。「二峰圳雖小,卻能發揮如牡丹水庫的功能。二峰圳花的錢不到牡丹水庫的十分之一,但功能相同。」

政府在考慮這些設計、規劃時,應有不一樣的思維。汪中和指出,政府很多的投資是沒有效率的,甚至帶來的破壞和產生的利益不成比例。

台灣很多地方需要水庫,但不是以往地表發表的水庫,而是地底下的水庫。地下水是指從地下涵水層抽出來的水,台灣有很多的含水層過去都透支,幾近用光,這些原本是我們的水庫。「台灣地下水和地表水都一樣重要」 地下水:災難中的救命水

從防災和預防地震的角度來看,地下水扮演著重要的角色。集集地震發生後,中部完全沒有自來水,因為管線都破壞了,因此就靠地下水維生。地下水在國防、救災等急難時,發揮重要功能,但是南台灣地下水過去都缺乏保護。

保護地下水,汪中和認為,首要就是恢復地下水量,接著是變成我們常常可以周轉運用的水資源。還原地下水功能就是保護麓山帶以及河川。以濁溪水為例,一年流量大約65-70億噸,可是我們真正能使用的卻只有20多億噸,由此可見大部分的水都是任其流失。 地下水應視為公有財

台灣的地下水絕對不能忽略,它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自然資源,但是可以安全使用的都在麓山帶,現在中部平原以及沿海地區過去完全透支,已經不能使用了,若要使用,一定要能收支平衡,因此需嚴格管理,法律和政策都要做些改變;也就是說,將地下水視為公有財,不是民眾私有物,所以必須有償使用,可以便宜,但不能免費。

地下水可以有級距的作法,在地下水超抽的地方,禁止使用;地下水補注緩慢的地方,則調高價格,甚至是自來水的兩三倍,讓人根本捨不得用它;但是在很豐沛的地方,它可以非常便宜,甚至是自來水的十分之一的價格。地下水是國家的財產,必須珍惜。

面對全球暖化,台灣若能好好的規劃管理,依然能調節微氣候,減低氣候暖化帶來的衝擊。汪中和表示,台灣具有許多優勢,自然資源上不受其他國家牽制,靠自己國民的努力,就可自成格局,成為一個承載種原、希望的方舟島。從反國光石化的例子,顯示台灣民眾的力量,只要朝向對的地方表達意見,政府政策也會願意改變。(完)    

【水資源合作年在台灣】專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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